香港特区政府对国际律师协会辖下人权研究所对根据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失实诋毁言论, 表达强烈不满。

港府星期三(3月27日)通过新闻公报,谴责人权研究所对《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抹黑诋毁和毫无事实根据的批评,企图令国际社会误以为《条例》有违国际法基本原则,从而对条例产生负面观感,其用心极其险恶。

港府发言人强调,对人权保障和对法治原则尊重,是《条例》的立法原则,并已写入条文内。批评者不但对条文及相关国际公约之适用范围视若无睹,更肆意抨击抹黑,此举充分暴露其唯恐香港不乱的险恶用心。

发言人说,《条例》订明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精准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清楚订明构成有关罪行的元素和刑罚。控方有责任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人有相关的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

发言人续称,《条例》下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国际惯例和各国各地区通行做法,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美国、英国、澳洲、加拿大和欧盟成员国)一致。在拟订《条例》的域外效力时,港府已顾及有关国家管辖权的国际法原则和国际惯例,以及罪行的性质。批评者的言论彻底暴露其虚伪的双重标准。

国际律师协会辖下人权研究所星期一(25日)在官网发文,对香港立法会加速通过《条例》,并于上星期六(23日)刊宪生效表达极度关切。

北京政府于2020年6月实施《香港国安法》,上述法案的通过意味着香港民主权利的进一步逆转。《条例》预计也将对法律行业的独立性施加巨大压力,进一步让律师自由公正地执行专业职务的能力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