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开发商世茂集团公告,收到中国建设银行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的清盘呈请。世茂港股星期一(4月8日)开市后下挫10%。

世茂集团星期一在香港交易所发布公告,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于4月5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对公司的清盘呈请,涉及公司的财务义务金额约为15.795亿港元(约2.72亿新元)。

根据公告,世茂集团认为该呈请并不代表公司境外债权人及其他相关方的共同利益。为保障其相关方利益,公司将极力反对该呈请,并继续推进境外债务重组以最大化其相关方的价值。

公告显示,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条例第182条,倘若世茂集团最终因该呈请而清盘,公司于开始清盘之日(4月5日)后就公司直接拥有的财产(包括据法权产)作出的任何产权处置,以及任何股份转让或公司成员地位的任何变更将属无效。倘若该呈请其后被撤销、驳回或永久搁置,则于4月5日或之后作出的任何有关产权处置均不受影响。

公告说,世茂集团在3月25日的公告披露,公司一直与其境外债权人进行善意重组讨论,并承诺继续就其境外重组事宜与境外债权人积极沟通,并鼓励所有境外债权人仔细考虑3月 25日公告的重组方案并支持落实重组。

世茂集团在3月的公告中披露了建议的境外债务重组条款,涉及世茂集团、Shimao Property Holdings (BVI) Limited(物业公司)及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债务。

公告称,重组方案为债权人提供短期工具、长期工具、强制可转换债券以及不同工具的组合四种选择。

路透社3月引述知情人士报道,作为世茂集团债权人之一的德意志银行在发现世茂的债务重组条款不可接受后,考虑在该月向香港法院提出对世茂进行清算的诉状。